
接受美容手术,本是为了更美丽,但市民韩女士却因此烦恼不已。据其称,自己在一整形机构接受隆鼻手术后,发现鼻子存在组织增生且整歪等状况,怀疑该机构及医生不具备相关资质,将其告到市卫计部门。南都记者近日获悉,市卫计部门随后介入调查。目前,当事双方经卫计部门调解后已达成和解。
花费数万元接受手术
通过整形达到更美的效果,如今越来越多的爱美女性选择这种方式,市民韩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去年11月份,韩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位于拱北的一家名为“爱心医疗美容”的医疗机构接受隆鼻手术。
据其称,当时该机构工作人员为其推荐了一种名为“综合隆鼻术”的方式,并在当天下午进行手术,随后韩女士刷卡支付了近3万元的手术费用。“当时只是签订了手术同意书,没有签订过其它诸如合同等之类的手续。”韩女士称,手术是在该机构内进行,整个手术过程约3个小时。
按照韩女士的说法,该机构推荐给其的“综合隆鼻术”,就是从耳朵处取出少许软骨,然后垫入鼻头内,以达到美容的效果。由于韩女士的鼻子在手术完成后即被包扎住,因此当时其没法看到整形后的效果。
怀疑鼻子被整坏
“三天之后拆绷带,我感觉自己的鼻子被整坏了。”韩女士称,当时接受完手术后,该机构工作人员告知称3-5天即可拆线,于是自己在术后第三天便来到该机构,但随后韩女士发现整形后的鼻子并未达到自己所期望的效果。
韩女士称,自己发现鼻子有点歪,另外两个靠近鼻头的鼻腔位置有突起,“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工作人员,对方还拍了照片,然后发给了当时做手术的医生。医生则反馈说是因为手术还没有恢复的缘故。”
采访中,记者也查看了韩女士的鼻子发现,细看之下能够看到其鼻子稍微有点歪,而最为明显的则是鼻腔位置的两处突起部分,其稍稍抬头即可发现。韩女士称,对于突起部分,其多次找到该机构反映情况,但对方一直称“还未恢复”,“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怎么可能还没恢复呢。”其称。
要求退款遭拒
除了手术效果外,韩女士还怀疑该机构以及手术医生是否存在资质方面等问题。其称,当时该机构工作人员仅口头称手术医生是从广州请来的,并未向自己出示过该医生是否具有整形美容资质的证明材料。
同时,为了搞清楚自己鼻子突起部分是否属于手术失败,韩女士也找到了其它医院医生进行咨询,对方则称造成上述突起则是其疤痕增生形成的肉芽肿,属于植入的耳软骨出现萎缩导致。不过,上述说法韩女士未能出示书面证明,南都记者也未能从上述医生处获得证实。
南都记者获悉,由于怀疑手术失败,韩女士曾多次要求该机构退回手术费用并赔偿,但被对方拒绝。“她们说今年5月份可以再帮我安排一次手术。”韩女士称,自己已不再信任对方,因此并未接受这一提议。
整容机构:
并非整容而是修补
针对韩女士的情况,南都记者也对该机构以及手术医生的相关资质进行调查,根据官方资料显示,该机构具有医疗机构许可证,且许可项目范围也包括了医疗美容以及美容外科等内容。同时,资料也显示该手术医生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且该医生也是该机构的负责人。
该机构相关负责人也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上述有关资质的材料进行佐证,并向南都记者表示韩女士的上述说法存在部分出入。“她并非直接来我们医院进行鼻子整形手术,而是之前在其它医院做鼻子整形失败后,来我们医院进行再修复的。”该负责人称,在手术前也曾告知尽量对其整形失败的部分进行修复和矫正,但能修复到何种程度有待术后效果。
在一份韩女士签名的手术记录当中,南都记者看到,确有手术医生手写“取出原假体”等字样的表述。该负责人表示,手术是成功的,双方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还是韩女士自己感觉没有达到效果而导致。
卫计部门:
双方经调解达成和解
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韩女士随后找到市卫计部门反映情况,卫计部门随即也介入调查此事。南都记者从市卫计部门了解到,经过调查证实该机构及其手术医生并不存在资质等方面的问题,经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医生属于资深专家
并非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都可以从事医学美容,根据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从事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等相应多个条件。
那么为韩女士进行手术的医生虽然具备医师资格,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呢?市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省里确实有上述规定以及条件限制,但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上述规定并未继续推行。
“只要执业医师的从业经历达到相应年限、培训合格,就具有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资格。”该负责人称,经过调查为韩女士进行手术的医生具备合法资质,“该医生不仅是整形外科专业毕业,而且也是我们珠海少数由整形外科专业毕业的资深专家。”该负责人称。
双方达成和解
南都记者从市卫计部门了解到,该部门确实收到了韩女士的投诉并介入了调查,同时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也介入进行了调解。
据市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方核实和了解,韩女士确实在该机构进行的是修复手术,而非其称的单纯的整容手术,“对此前不满意的整形手术进行再修复,只是韩女士对于这一次修复仍然感觉不满意,进而导致纠纷。”该负责人称,由于双方经过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且韩女士并未继续要求调查,因此对于此次修复是否达到约定标准等问题也随和解而终止。
对于调解结果,韩女士随后向南都记者表示,对方最终退还了部分医疗费用,其对调解结果基本满意,“可能找其它医疗机构再进行修复,主要是修复出现的突起部分。”韩女士称。
南都评点:整形美容越来越成为爱美女士追求自身完美的手段之一,但与此同时,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也是随之增多,其中既有医疗机构的问题,也有接受手术者自身的原因,因整形美容出现纠纷也经常会出现纠纷难于解决的情况,包括卫计部门以及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及时介入,往往能够对纠纷的协商解决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韩女士投诉到介入调查,再到最终调解成功,前后约一周左右,这样的速度已算不错,同时也对化解社会矛盾有着积极作用。
小编寄语: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术前应该签署协议,内容应包括手术方式、过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术后短期反应,出现何种情况属于院方责任等,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法律文件依据。【来源:南方都市报】